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工作方案(2019)》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工作方案(2019)》的通知
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19〕1553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9-07-30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粤府〔2018〕23号),更好的服务广东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我厅在2018年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对《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工作方案(试行)》(粤经信融合〔2018〕47号)进行了完善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2019年度“上云上平台”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对新版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政策的宣贯,结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19〕1383号),组织企业积极申领服务券,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数字化升级。
二、“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改版上线后将正式启动2019年度“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工作。新版平台启用时间及服务券相关工作通知,请密切关注服务平台上的通知公告。
三、2019年度服务券申领计划于2019年12月31日前截止,服务券兑现计划于2020年3月31日前截止,具体时间节点以服务平台通知为准。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服务平台上线后尽快组织供应商注册、企业服务券申领等工作。
四、本方案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可向我厅工业互联网处咨询或反馈。
联系方式:
工业互联网处:高新国、张智,电话:020-83134305、020-83133376,邮箱:ronghefazhan@163.com;
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服务热线:020-83256806、18027167871,邮箱:aiigd@caict.ac.cn。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2574498.html
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粤府〔2018〕23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制订了《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工作方案(试行)》,组织企业积极申领服务券,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数字化升级。
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工作方案(试行)
工作重点
支持工业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和服务商,围绕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核心业务环节,利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耗排放、优化产业协同等。重点包括:
(一)重点面向生产制造环节。重点面向企业在生产制造环节遇到的具体问题,支持生产数据上云,推动企业自下而上、自内而外加快数字化升级,提升透明化管控和数据决策水平。
(二)重点面向中小工业企业。重点针对广大中小工业企业面临的共性痛点和需求,支持采用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应用服务产品,精准解决企业问题,推动企业加快“上云上平台”进程。
(三)重点面向初级应用阶段。鼓励企业首先通过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工具,实现业务数字化、可视化和基于经验的优化。逐步引导企业基于大数据进行建模、分析、优化,从而实现预测预警和辅助决
策。
▲注意:2019年度服务券申领计划具体时间节点以服务平台通知为准。
什么是服务券?
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简称服务券),是指企业用于购买工业互联网相关应用服务的财政奖补凭证。服务券在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简称服务平台)上以电子券形式发放,不得转让、赠送、质押和重复使用。
发放对象
本方案服务券的发放对象为工业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在广东省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成立时间不低于1年(截至企业申请服务券的日期),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企业近5年内未出现过财政资金方面的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企业的“上云上平台”项目,应为2018年3月20日(粤府〔2018〕23号文发布日期)之后签订合同的项目。
企业同一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资金,不得重复申报。
奖补方式
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服务券予以兑现,补助企业“上云上平台”费用。申领服务券的工业企业必须先与供应商签署“上云上平台”合同后,方能申领服务券;必须实际支付不低于服务券金额的款项后,方能申请服务券兑现。
奖补标准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布“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服务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纳入奖补的应用服务和奖补额度等予以明确。
单项应用服务的奖补金额,不超出对应奖补上限,且不超出企业实际合同中约定的“上云上平台”费用,按两者的最低值计算。
企业在每个服务券发放周期内可申请多张服务券,按照申请顺序,优先核定先申请的服务券的奖补金额,且企业在周期内可获得的奖补总额不超出累计上限。
目录根据政策实施情况不断迭代更新。新目录发布后所申请的服务券,按照新标准奖补。
已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且未获得省财政贯标评定奖补资金的企业,首次完成服务券兑现审核时,在服务券金额的基础上额外增加20万奖补额度。
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结合本地区实际进行配套支持。
具体详情请咨询市科工商务局工业发展股
- 发表于: 2018-09-21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180921B1MJX0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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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链接:补发服务券将于2019年8月19日上午9点正式开放申请